| | 咨询主题: | 残保金备案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null | 咨询时间: | 2017-08-07 11:40:27 | 咨询内容: | 你好,残保金免减备案直接可以在网上电子税务局备案,具体是在哪里啊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规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因此,若您单位安排残疾人员就业,则您需至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备案,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会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残疾人备案相关资料建议您咨询残联部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08-07 12:02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